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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地产律师:房产卖家违约,律师团队帮助买家如愿以偿

作者: 广州李大伟律师团队 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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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卖家违约,律师团队帮助买家胜诉

       案情简介:2017年5月2日,原被告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同年6月9日双方前往广州市白云区房管局办理过户,结果被房管局告知涉案房屋档案与房产证就产权人记载不一致,房屋权属人身份证信息是伪造的,并不是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而不能办理过户。为更正房产权属人登记错误的信息,被告于同年7月28日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败诉。其后又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因房产档案将涉案房屋登记为案外他人,房产证上权属人为被告,故房管局对涉案房屋不予办理过户登记。时过一年以后,涉案房屋价格大涨,在此种情况下,被告更不愿配合解决过户问题。而原告也无能为力在广州另购置其他房屋,小孩又急需上学,无法解决学位房和居住问题。

       原告拜访本律师团队后,李律师详细了解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果断作出原告可以取得案涉房屋并能得到违约赔偿金。

       李律师团队接受代理后,指定一系列诉讼策略,如:追加房产买卖中介为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并要求承担返还居间费责任。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中介方经常不出庭,不愿意说明情况。该策略主要解决的是避免中介不出庭,不如实供述履约过程甚至偏袒卖家问题。庭审过程中,鉴于中介方表现较好,我方当庭撤销对其诉请。又如:尽管房管局不予对涉案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但我方认为涉案房屋过户不错障碍,障碍产生于被告对房管局的不正确的诉讼主张和诉讼行为,并就此请求法院向相关行政部门签发《调查函》等等。

       整个诉讼中,律师团队揭开被告以房管局不予办理过户的“挡箭牌”,逐一厘定案件基本事实,锁定被告违约行为,要求以法院判决书的形式强制过户并主张违约金,均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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