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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外律师:如何解除国际婚姻关系,跨国婚姻析产和抚养权归属

作者: 广州李大伟律师 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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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国际婚姻关系,跨国婚姻析产和抚养权归属

婚姻

    最近,有关涉外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的咨询加多,很多当事人不知如何解除已经名存实亡的涉案婚姻关系以及处理共同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广州涉外律师李大伟律师团队整理一篇较为容易理解的亲办案例,以此案例为切入点,介绍涉外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标准。

    首先,关于解除婚姻关系。随着国际民商事务发展,越来越多的我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缔结婚姻关系,有的在中国结婚登记,有的在国外,有的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等。涉外婚姻自由,是每个国家的基本法则,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也是人权的基本体现。涉外婚姻往往较国内婚姻复杂,但并不意味着结婚以后,双方感情发生变化以后不能及时解除。面临国外方失踪无法取得联系,或拒不配合、或存在无法达成一致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国内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关于析产和抚养权。涉外婚姻共同财产往往存在境内和境外,离婚析产时,中国法院只能处理我国境内财产,对于购置在境外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要通过涉外律师代理,适用相对国法律处理。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如果未成年人生活在中国,法院一般会支持抚养权归国内方当事人。

    最后,涉外婚姻的其他问题。婚姻关系缔结在国外的,未予解除的情况下,在国内另行缔结婚姻关系则构成重婚罪,当事人对这一点要注意防范,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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